低值易耗品包括:工具、勞保用品、管理用具、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其他低值易耗品。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辦公設備、管理用具、勞保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其他文化用品以及受其他企業無償使用但容易損耗的物品。
請注意,不同行業對低值易耗品的定義可能略有不同。此外,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的主要區別在于其使用時間和報廢條件等。固定資產通常具有較長的使用時間,可以為企業提供長期效益,并可以通過定期維護和保養延長其使用壽命。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時間較短,通常在頻繁的更換或報廢條件下被消耗,為企業提供的效益也相對較短。
低值易耗品包括:工具、勞保用品、管理用具、辦公用品及設備、家具、電器、文化用品等。
然而,這一概念在2025年可能會有新的變化。隨著企業資源消耗管理(MRP)和易耗品管理系統的發展,低值易耗品的范圍可能進一步擴大。這些系統可以提供有關企業資產和消耗品的有用洞察,并有助于確保及時采購和防止過度采購。此外,這些系統還可以跟蹤消耗品的壽命,并在其即將到期時向管理層發出警告,從而進一步影響低值易耗品的定義。
請注意,具體包括哪些低值易耗品可能會因企業而異,因此還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分析。
低值易耗品包括的注意事項有:
1. 低值易耗品應當根據實際使用部門或責任人的責任范圍,實行“以舊換新”或根據使用情況分次攤銷。
2. 低值易耗品不得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是為了避免將低值易耗品的損耗一次計入成本、費用,造成成本、費用不實。
3. 低值易耗品在清查盤點中,發現有盤盈、盤虧或報廢價值較大的情況,除必須報經批準外,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處理。
此外,低值易耗品還包括使用期限沒有固定,不能確定其殘值或使用時間,但有確價入賬價值的其他物品。在購置時,應借記“低值易耗品”科目,貸記“周轉金——材料”科目。同時,還應借記成本或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咨詢會計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