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范圍包括:從事工業、建筑、房地產、社會福利用水的單位和個人;船舶的所有人和經營者;鐵道、交通、電力、農林水利、市政工程、其他經營單位和部門及行政單位的所屬企業(單位)等。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費率為:按照規定標準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應占征收對象實際收入的一定比例,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于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信息,建議您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2025年的最新變化如下:
1. 納稅人的繳費負擔進一步減輕。在延續實施有關費率政策的基礎上,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省級政府統籌下,對水利建設基金繼續實行分級分類優惠減免政策。
2. 繳費方式進一步優化。各地要積極引導繳費人通過貴州省電子稅務局、貴州省稅務局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等線上渠道辦理繳費,提高繳費的便利性和效率。對部分確有困難的繳費人,各地要結合實際繼續提供繳費服務。
目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相關政策可能會隨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而變化,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關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最新信息,建議您關注官方渠道發布的信息。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注意事項包括:
1. 依法籌集:水利建設基金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在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籌集,不能隨意擴大籌集范圍,更不能超范圍使用。
2. 合理安排: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標準是按照當地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的,因此,各地需要合理安排水利建設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確保基金的合規使用。
3. 嚴格管理:水利建設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因此,各級財政部門和征收機構應當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的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和合規使用。
4. 及時足額征收: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足額征收水利建設基金,不得隨意減免或者拖延征收。
5. 專款專用:水利建設基金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水利建設基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 遵守稅收法規:水利建設基金是地方性稅收,其征收必須遵守國家稅收法規,不得違反稅收法規的規定。
以上就是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