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所得稅分錄的書寫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這個過程表示的是,當計算出所得稅費用后,將其記錄到“所得稅費用”科目中。同時,根據稅法計算的應交所得稅,也將其記錄到“應交稅費”科目中。最后,如果已經將稅費支付給了銀行,那么將銀行存款的支出記錄回來。
請注意,具體的會計處理可能因公司、行業和地點而異。在實際操作中,請遵循您所在公司或地區的會計準則。
計提所得稅分錄的最新變化主要與新的會計政策調整有關。新的會計政策將“當期和以前期間形成的暫時性差異”區分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并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進行核算。在這種新政策下,所得稅費用由原來的“利潤總額-所得稅率”變為“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以前期間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以前期間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因此,在新的會計政策下,計提所得稅的會計分錄發生了變化。具體來說,當企業根據稅法規定計算出當期應交所得稅時,需要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這樣,在期末時,需要將當期應交所得稅與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相抵銷,并按照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遞延所得稅,并在利潤表中反映出來。
因此,在新的會計政策下,計提所得稅的分錄需要更加詳細地記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變動情況。同時,由于稅法與會計之間的差異仍然存在,企業需要定期對遞延所得稅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總的來說,計提所得稅的分錄變化主要是由于新的會計政策的調整,使得企業需要更加詳細地記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變動情況,并定期進行減值測試和計提準備。這些變化是為了更好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為投資者和債權人提供更準確的信息。
至于具體的會計分錄形式,這會因企業具體情況而異,需要結合企業的會計政策和實際業務情況進行編制。
計提所得稅分錄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對應科目。計提所得稅的分錄應該以應交稅費科目作為中介進行,同時需要將所得稅費用科目與應交稅費科目對應。
時間性差異。會計與企業所得稅在時間上存在一定的差異,需要將這種差異作為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處理,并在一定的時間內有效。
金額差異。由于會計利潤與納稅申報表上的應稅所得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需要調整應交所得稅的金額。
費用化或成本化。如果所得稅費用是費用化處理,那么在計提時應該將其作為費用入賬,并沖減相應期間的費用。如果所得稅費用是成本處理,那么在計提時應該沖減相應的成本。
此外,還需要注意所得稅的繳納和清算情況下的會計處理。在實際操作中,會計人員需要熟悉稅法相關規定,準確判斷各項交易或事項是否符合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條件,以避免多計或少計所得稅費用和所得稅費用。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咨詢會計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