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機關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和處理的行政機關。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機關是指依法對行政機關所實施的行政行為不服,向其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該行政機關依法對該行政復議申請進行受理并予以審查,從而形成的一種法律關系。
一般情況下,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申請人,負責最終裁決的行政機關是復議機關。但是,如果具體行政行為是由兩個或者多個行政機關共同作出的,那么這些行政機關都是被申請人。此外,行政復議機關通常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和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
總之,行政復議機關是根據法律規定,對行政復議申請進行受理和審查的行政機關。
抱歉,我無法提供最新的行政復議機關變化情況。
行政復議機關是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有權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機關。如果您想了解最新的行政復議機關變化情況,建議您參考官方渠道或聯系當地政府機構。
行政復議機關在行政復議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依法辦理行政復議事項,遵循法定程序。
2. 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行政復議參加人的合法權益。
3.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4. 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的原則,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對被申請人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和適當性的審查。
5. 申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6.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7. 行政復議期間涉及專門事項需要鑒定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機構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當事人先行支付。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期限內。
以上是行政復議機關在處理復議案件時需要注意的事項,以確保公正、公平地處理案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