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所得稅的繳納情況分為兩種:
1. 如果解禁日之前限售股的持股者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持股證明,那么解禁日當天賣出股票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屬于個人財產所得,不需要交稅。
2. 如果解禁日前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持股證明,那么在解禁日之前持有限售股到解禁日解禁后,持股者若是出售股票需要補繳所得稅,稅率為5%。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個人所得稅繳納相關政策為準。
限售股所得稅2025年的最新變化如下:
優惠政策的延續。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限售股解禁日期的確定,對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具有決定性作用。
持股期限。由現行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時,對轉讓時實際持有月數超過12個月且持股比例滿24個月減半征稅,調整為對轉讓時實際持有滿三年的免予征稅。
總的來說,限售股解禁日期是確定納稅義務時間的決定性因素,具體納稅情況需要根據持股時間來確定。
至于到2025年,限售股所得稅是否會有更大的變化,需要等待相關政策的進一步規定。
限售股所得稅的注意事項包括:
1. 持有限售股的納稅人為限售股的持有人。
2. 限售股解禁后,解禁的股票賣出時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算繳納所得稅。
3. 如果持有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解禁后再次賣出所持有的限售股,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證券公司等持股的單位代扣,并代繳入庫。
4. 限售股的持股期限自股份解禁日起計算,超過1年的部分,計入個人的“財產原值”。
5. 限售股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即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的,減除費用800元后,按20%的稅率計稅;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的,按照應納稅所得額和前述規定的稅率計算征收。
6. 限售股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時自行申報繳納。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國家稅收政策及證券公司等相關單位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