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預先確定一定時期內每一種經濟業(yè)務的類別,并按類別在記賬憑證中登記,待經濟業(yè)務全部登記入賬后,再將全月同類記賬憑證按會計科目分別歸類,匯總其借方發(fā)生額和貸方發(fā)生額,并作一些必要的匯總。
匯總記賬憑證可以按月編制一次,也可以按旬編制一次,還可以五日或十日編制一次。
匯總收款憑證根據(jù)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的借方科目逐筆匯總填列。
匯總付款憑證根據(jù)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的貸方科目逐筆匯總填列。
匯總轉賬憑證則根據(jù)轉賬業(yè)務的有關賬戶定期加以歸類、匯總填列。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建議咨詢會計人員獲取幫助。
匯總記賬憑證2025最新變化包括:
1. 減少了編制匯總轉賬憑證的工作量,因為很多轉賬憑證是定期編制的,不用經常調整科目。
2. 匯總記賬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比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簡單。
3. 匯總記賬憑證的編制基礎是記賬憑證,其匯總的是記賬憑證,而不是原始憑證。
4. 匯總記賬憑證的填制方法有“一次匯總”和“定期匯總”兩種。
此外,還有幾個值得關注的變化:
1. 取消了“其他貨幣資金”總賬及所屬的明細賬的對應科目。
2. “應付票據(jù)”不再使用“應付賬款”科目代替。
3. 會計科目設置的變化,比如將“應付工資”改為“應付職工薪酬”,將“應付福利費”改為“應付職工福利”,將“管理費用一折舊費”改為“累計折舊”,將“待攤費用”改為“其他非流動資產”。
總的來說,這些變化使得記賬過程更加清晰、準確,也更加符合新的會計準則和規(guī)定。同時,也需要注意新的會計科目設置可能會對企業(yè)的財務報告產生影響,需要企業(yè)及時調整和適應。
匯總記賬憑證的注意事項包括:
1. 匯總所有相同貸方科目,按科目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并保證當月憑證數(shù)量按會計科目歸類。
2. 日期和編號要連續(xù),不要中斷。
3. 不要編制多借多貸的記賬憑證,盡量少用或不用通欄紅字。
4. 避免漏記和重復記錄。
5. 記賬憑證中若出現(xiàn)文字書寫錯誤,應先用紅筆劃去錯誤的文字,再用黑筆書寫正確的文字。
6. 記賬憑證的左上角的小夾子用來放原始憑證,若沒有原始憑證則空置不用裝訂。
7. 記賬憑證的摘要應簡明扼要,要寫明憑證的用途,如收、付、轉、記幾月幾號憑證,以方便登記賬簿和查閱賬目。
8. 記賬憑證的金額應與所附原始憑證的金額方向和金額一致,憑證要素要齊全,不能少寫、漏寫。
9. 記賬憑證的每一頁要保持整潔,不要寫上無關的文字或符號。
遵循以上注意事項,可以確保匯總記賬憑證的準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