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為:“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感悟新時代國家安全成就,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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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于2015年7月1日,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月15日是第7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那么關于國家安全你知道多少?它又與我們每個人有什么關系呢?
什么是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安全的范圍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多個國家安全重點領域。
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我們有哪些義務?
關于公民、組織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六章第七十七條明確規定: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當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我們該怎么做?
在發現有人破壞國家安全時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及時報告給有關機關,舉報有損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