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會計科目不正確。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收到甲公司貨款時,屬于預收貨款,不應開票。
收到全額貨款時,應就全額開票,按17%的稅率計算銷項稅。
由于收30%貨款時,不能計算相應成本,故不滿足會計上收入確認條件的。該部分收入應按17%的稅率交稅。8月開票時,補交前面的30%稅款:3000/3%*(17%-3%)
4月: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7月:
采購貨物: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收到70%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8月開票(嚴格來說,該發票應在7月開具):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為總貨款*17%-4月已交稅金3000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1000元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11000元
只做做這筆分錄,其他都不用做。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3912.76
貸 銀行存款 139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