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全部國有企業(在工商局的登記注冊類型為110的企業)和當年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含)的非國有工業企業。
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是指當年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下的非國有工業企業(在工商局的登記注冊類不為110的企業)
龍頭企業 龍頭企業涵蓋三個產業,可以是生產加工企業,可以是中介組織和專業批發市場等流通企業。它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業,它肩負有開拓市場、創新科技、帶動農戶和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重任,能夠帶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帶動商品生產發展,推動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只要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夠進行農產品深精加工,為農民提供系列化服務,帶動千家萬戶發展商品生產走市場的,都可以當龍頭。根據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發的文件規定,重點龍頭企業(國家級)的標準:一是我國東部地區的企業固定資產達5000萬元以上;近3年銷售額在2億元以上;產地批發市場年交易額在5億元以上。二是經濟效益好,企業資產負債率小于60%;產品轉化增值能力強,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有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三是帶動能力強,產加銷各環節利益聯結機制健全,能帶動較多農戶;有穩定的較大規模的原料生產基地。四是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重點龍頭企業應建成管理科學、設備先進、技術力量雄厚的現代企業,成為加工的龍頭、市場的中介、服務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