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回購是指交易雙方進行的以債券為權利質押的一種短期資金融通業務。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
券賣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以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
算的金額向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的同品種債券的交易行為。債券回購的最長期限為1年,利率由雙方協商確定
債券回購分為“以券融資”和“以資融券”兩種方式。 所謂“以券融資”,就是債券持有者在賣出一筆債券的同時,與買方約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將該筆債券購回,并付一定利息。假如機構投資者選擇“三天國債回購”的融資方式,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將在三天后自動從其賬戶里劃出本金和三天利息。這就是一次完整的債券回購了,簡單點說就是需要錢的人拿債券作短期抵押向有錢人借錢。“以資融券”則是一個逆過程
債券回購具體指的是,債券持有方為了獲取資金暫時將自己的債券抵押給資金借出方,并且雙方約定好債券回購時間及利息。
就好比樓主你自己有套房子,暫時缺錢急用。那么樓主你就把自己的房子暫時抵押出去借錢。然后在借款到期日時把你當初借來的本金和期間的利息還給債權人贖回你的房子
但債券回購還具有融資放大杠桿投資的作用、資金使用靈活。
第一創業證券在債券回購業務具有非常專業服務滿足樓主你對債券業務知識的了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