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買車服務是指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先付一部分首付,剩余部分由貸款人向購車者分期發放貸款的一種服務。
為了提高的車子的銷售量,政府聯合金融機構一起發起,個人貸款買車的業務,就目前市場金融業對個人貸款買車主要有以下兩個方式:
1. 是房產抵押貸款購車(用房產做抵押)。房產抵押貸款購車一般最長可貸5年,首付也是3成以上。利率主要根據貸款類型和貸款者個人資質綜合決定。
? ?2. 個人信用貸款購車(無抵押無擔保,一般要求你信用良好,工作收入穩定),這種形式貸款買車一般可以貸5年(本公司只能貸款3年),首付3成以上。
辦理流程:
1.引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處選擇汽車并簽訂購車協議或合同;
2.借款人向貸款行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
3.經調查同意后簽訂合同;
4.辦理汽車公證、抵押等手續;
5.貸款人(銀行)辦理放款;
6.貸款還清后,貸款人(銀行)注銷質押憑證,并退還給客戶。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并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后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余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并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