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滿18周歲,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
??以下內容摘抄自 環球網校 會計師頻道
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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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
??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下面條件外,應當按照規定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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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且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可以直接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超過兩年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必須通過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